隨著我國大健康時代的到來,食物為養、優于藥補,預防為主、藥物為輔,隨著人們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和對健康的重視,人們對硒的認識也在不斷提高,全民補硒項目也在全國廣泛推廣中。富硒農產品因為食用安全,補硒效果良好,在市場上越來越受歡迎,銷量也越來越大,種植富硒農產品前景廣闊。為了生產更好的高品質富硒農產品,掌握富硒農產品的生產技術顯得至關重要。
安徽硒無憂現代農業科技有限公司“硒產品研究組”歷經九年時間,研制開發出以植物生長所需的發酵氨基酸活性生物酶與大量有益微量元素結合,再通過現代生物工程技術,精制而成的一種生物制劑——“土伯富硒植物營養液”產品。本產品作用于葉面后,通過植物吸收和體內的生物機能轉化,使植物體內大量生成硒蛋白,同時植物體抗病性提高。產品經國家權威部門檢驗鑒定,經“土伯富硒植物營養液”處理后的植物果實,硒含量增長十至五十倍以上,效果顯著,完全符合富硒產業的發展需求。
本富硒技術的優點主要在于:
1、市場前景廣闊,在當今國家倡導的大健康環境背景下,種植生產富硒農產品企業,不僅提高了農產品的差異化及多樣化的市場競爭力,還大大的提高了農產品的附加價值增產增收,提高了全民健康。
2、市場容量大,我國是人口大國、土地面積遼闊,人體健康是立國之本。不管是農資銷售商、農業種植合作社、富硒食品生產企業或者是從事農業種植生產的農莊和家庭農場,都是我們的產品用戶。
3、富硒農產品生產技術規程完善,本公司擁有自主知識產權,并獲得國家發明專利,富硒生產技術過硬在業內有較好的聲譽,推廣多年客戶評價良好,讓您在技術推廣過程中
完全沒有后顧之憂。
4、代理富硒技術推廣,經銷商成本投入低,無風險責任,回報率高。
5、富硒技術區分于常規的農業技術推廣,是新的農業技術特色增收點。
為讓更多的人掌握并生產出富硒農產品,本公司現誠邀各地志同道合的有志之士共謀富硒事業,來共同發展富有朝陽產業的元素農業。
一、 代理資格
1、代理商可為農業企業、大專院校、農資經營者、團體協會或個人。
2、對富硒產業認可,對富硒技術具有強烈推廣意向。
3、在當地農資市場行業具有一定號召力及社會資源。
二、 代理渠道
甲方指定區域,只授權一家獨家代理。
三、 代理產品種類及任務要求;
產品名稱 |
產品規格 |
富硒植物營養液 |
每箱60瓶 每瓶100毫升 |
富鍺植物營養液 |
每箱60瓶 每瓶100毫升 |
富鉻植物營養液 |
每箱60瓶 每瓶100毫升 |
四、每個品種規格也可根據客戶需要定制
代理級別 |
年推廣面積 |
省級代理 |
不低于5萬畝 |
市級代理 |
不低于2萬畝 |
縣級代理 |
不低于5000畝 |
五、代理流程
1、代理人確定其代理意向后,提供公司或個人的相關資質和證明材料,交由本公司審核認定備檔。
2、經公司法務部審核通過后,雙方可簽訂代理協議并授權、授牌。
3、辦理代理首次進貨按照代理級別元素產品硒之源后,公司對代理人進行產品知識和富硒技術的培訓及產品資料配給。
4、代理期滿后,代理剩余無破損產品可辦理退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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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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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代理價位
根據不同作物種類,有不同的代理價位。具體價位參照代理推廣價格表執行。
七、 相關支持
1、我公司對代理商進行全面的富硒技術培訓,并提供相關產品宣傳資料及物料。
2、代理商在推廣過程中,如需我公司技術支持,我公司可派技術人員現場指導協助。
八、獎勵政策
乙方年推廣面積超過規定的面積,我公司將有一定的獎勵措施。超過年推廣面積20%以上的,我公司按超過銷售額的3%進行獎勵。超過推廣面積50%以上的,按超過銷售額的6%進行獎勵。
九、代理資格的要求與取消
1、代理商沒有完成年銷量推廣任務80%的,我公司有權視具體情況取消其代理資格。
2、代理商違背我公司的相關要求,沒有嚴格遵循我公司代理協議和政策的,我公司有權取消其代理資格。
3、代理商須在本合同執行之日起二個月內,將甲方產品鋪進乙方代理區域內80%的農資商店。但不得以任何形式跨出規定區域經銷甲方產品,損害甲方及其他經銷商利益,否則按零售價兩倍處以罰款。
4、代理商須在本協議執行之日起,前四個月進貨量不低于2萬元,并向甲方每周提
供庫存、發貨等資料,并提供甲方所需之市場的鋪市情況和相應的市場調查報告。首批進貨額不低于1萬元。
5、甲方在收到代理商貨款起2天內,由甲方負責將貨物辦理托運,運輸費由乙方承
擔。有關貨物破損等事宜,必須在收貨之日起3日內以書面形式提出異議,過期甲方不予受理。
6、在沒有甲方公司蓋章專函承諾下,代理商有責任拒絕甲方任何人員以任何形式向甲方支取現金,代墊費用和調貨,否則產生一切后果甲方概不負責。
7、在代理商嚴格履行本協議以上各條之前提下,甲方不得在代理商區域再發展經銷商。
8、本協議執行之日起,違約方負責因違約而產生的一切后果,如遇合同糾紛,雙方友好協商。否則,向蚌埠市經濟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9、 本協議有效期暫定為_____年__ 月__ 日至_____年__ 月__ 日。期滿后如須續約,須經雙方同意。
10、本協議一式兩份,同具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蓋章生效。
11、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七日內乙方無進貨,則本合同自動取消。
備注 : 本富硒技術代理推廣政策未盡事宜或客戶有特殊要求的情況下,雙方可另行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