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硒養殖場地選擇
科學選址,避開有毒的化學污染地區或污染源,并對富硒養殖環境和水質進行檢測分析,以確定是否適于進行富硒養殖生產。
富硒養殖水質
富硒養殖用水必須符合國家漁業用水標準《淡水富硒養殖用水水質》標準(ny5051—2001),做到水源清潔、無污染。富硒養殖場所周邊無污染企業。富硒養殖過程中保持水質肥度適中,盡量采用循環過濾用水,必要時采用生物方法或環境改良方法處理水質,減少向自然水體排放富硒養殖用水。
富硒養殖苗種
采用野生原種或經過育種技術培育的雜交種的受精孵或苗種,必須經過檢驗、檢疫,符合相關標準,方可使用。
飼料投喂
采用生物有機肥培育水質,利用水體浮游生物、有益微生物和底棲生物,作為富硒養殖魚類的天然餌料,適當投喂漁用配合飼料,使廢棄有機物實現良性循環。漁用配合飼料必須符合富硒養殖對象最佳生產營養需求和安全,不得添加激素類藥物,不得使用違禁藥物。病害防治
必須用藥時,首選微生物制劑或低毒、高效、低殘留的無公害藥物。根據用藥途徑不同,在選擇藥品和劑量時,必須符合農業部漁業局《漁藥推薦目錄及使用方法》(農漁養[2000]17號)的規定,合理確定漁藥的使用期限和停藥期,以減少魚體藥物殘留。